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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自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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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觉醒来天都亮了。

    暖和还是暖和,尤其外面天寒地冻,草叶上都打了霜,所以对比更加强烈。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,掀开帘子,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,他自己养了牛和羊,散养,有两条牧羊犬,跟他一样毛发浓密,常年不洗澡,脏得像抹布。

    他穿冲锋衣,军裤大靴子,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,骑着高头大马,我肺也不好,冷天刚起床那段总感觉全身都不对劲,看什么都不爽。本来等他来煮奶茶,看见这马顿时来了兴趣:“这马给我玩玩。”

    “你会骑马了?”元睿翻身下马,对我刮目相看:“什么时候学会的。”

    “刚学不久,会小跑了。”我打量他的马。

    “那还差得远呢!”元睿大笑。

    我被他笑得不爽起来,靠在门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:“外面有狼没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元睿把马栓好:“这地方还是不够偏僻,狼群除非饿到没办法了,不会来人类领地的。”

    也非他说得出口,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了,还是“不够偏僻”,估计他的偏僻得是卫星都找不到的地方,被狼吃了都没人知道。我一边漱口,一边拿着元睿的手机装着我的卡试信号,围着帐篷转了一圈,手机跟死了一样。我顺手翻了一下,发现他手机里最近的一条信息是去年的。

    元睿在给一只小羊羔处理伤腿,跟治人一样给羊腿上夹板,就差打石膏了,他人本来就高大,外面披着的皮大衣领口毛茸茸的,像只熊一样。动作倒不算笨拙,只是他的手大,显得那只羊羔特别小,在他手底下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“这羊羔再过一个月就可以烤了,肉嫩。”我在旁边懒洋洋点评。

    这只已经羊被元睿吓傻了,大概以为元睿要来个花式吃法,认命地躺在地上“咩咩咩……”

    元睿给羊绑好了,拿起一根草来跟我看,草茎很结实,深黄色,但是弯弯曲曲的,长出一节一节的小关节,像老人家拄的罗汉竹拐杖,草叶狭长,看起来没什么特别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种入侵植物,很结实,一长一大蓬,现在河边全是这种草,很多牲畜都被别了腿,马都有危险。”

    我拿过来看了看:“我还说结草衔环一看就是假故事,原来正主在这呢。”

    我一讲正事就这样插科打诨,元睿也拿我没什么办法,只好关心起中饭来。

    “你想吃烤羊羔?”元睿问我。

    “不想。”我嫌弃他:“你不专业,养的羊不好,我要去你邻居家买羊,买了带回北京。”

    元睿也不生气:“那你有得跑了,我邻居离这里几十里路呢。”

    “住这么偏僻干什么,与世隔绝,死在这都没人知道。”我把手机扔给他:“电话电话也不通,知道的说你是搞音乐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出家呢。”

    元睿放开羊羔,站了起来,好脾气地对我笑:“我上次不是跟你解释过了吗,蒙古族的音乐本来就是在自然环境下诞生的,我现在是为了尽量让自己贴近这些音乐诞生时的样子,你看我现在跟现代社会脱节了,但是我跟草原很近。星空也好,狼群也好,草原奔马,这些都要你自己亲眼看见,闻见气味,听见声音,才能写出最好的音乐嘛。”

    他跟我全然是不同的理念,他敬畏自然,把人当载体,天地逆旅,人生过客。他是主张去接触自然的,我并不完全认同,却尊重他的理念。毕竟我也常来草原,知道这种震撼。当你亲手碰到带着露水的草叶,嗅到草原的味道,当你看过落日熔金,晚霞满天,你坐在草地上,四周全部是一望无际的苍莽绿色,一直延伸到你视野的尽头,当你见过草原上的夜,四周黑得你甚至不敢站直了,只敢弯下腰来摸着地面。天穹如盖,满天星辰,银河璀璨,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你一个人。那一瞬间,你似乎忽然触碰到了生命的本质。你会明白,你不过是这人类历史上的沧海一粟,河水奔腾,日夜不息,而你不过是河岸上的一粒细沙而已。

    我每次来元睿这,就跟着他一起过极简的生活,饿了吃,累了睡,剩下的日子常常在草丘上坐着,一坐就是一天,现代人离自然太远,在北京这种大都市生活一年,也许一颗星星也看不到。我常常到了草原上才惊觉大自然如此奇妙,我手能碰到的一切东西都跟人类无关。

    然而我写来写去还是写人。

    去年草原上下了五十年一遇的大雪,我和元睿被堵在帐篷里,雪把门都埋了三分之二,还好门是朝里开的。我们在帐篷里呆了半个月,喝羊奶,吃羊肉,半夜听北风号叫,狼也跟着叫,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类。

    在那场大雪中,元睿写了《黄峰的雪》,意境苍莽雄阔,我回到北京,先洗了个热水澡,穿着睡衣,通宵写了一首歌,几经删改,寄给白毓,白毓填了粤语歌,叫《围炉夜话》,写的是多年的友情,给陈景唱了。开头第一句念白:“什么时候再去看看草原?”

    所以说我其实挺幸运,能做这行,进这个圈子,虽然个中曲折不足为外人道,但多少也收获了几个人,知音这词现在都被用烂了,但至少不管我是高山还是流水,白毓都听得懂。

    说来也许很多人不信,我每次给白毓寄的歌,一般除了自己哼的demo和曲谱之外,一个字也没有。而除了七年前那一次见面之外,我跟白毓再也没有对过一句话,但其实没必要说,他情感认知障碍这么严重,说了他未必懂。都在歌里了,如果要在这世上选一个最了解我的人,我也许会选白毓这个自闭症,他见过我这些年所有的歌,稍加拼凑,就能复原我全部的人生。

    我和元睿因为搞的完全是不同类型的音乐,旁观者清,所以给的意见常常一语中的,我今年没写什么好歌,给白毓那首又没填好,所以乏善可陈。倒是元睿这两年的作品不错,他们年底要去欧洲巡演,元睿想让我看下他选的歌,怪不得欧洲人喜欢这个,磅礴大气,歌里听得见草原上的风声。

    我听完一堆歌,习惯性拿起手机,又发现没信号,只好玩手机游戏。

    “你最近……”

    “最近什么?”我头也不抬。

    元睿想问又没问,去提了一小桶奶进来,我本来歪着,一看就爬了起来:“给我,我来做酥酪。”

    我对烘焙和发酵的奶品都不擅长,但是对奶品越不擅长越喜欢试,反正元睿不怎么挑,只要没毒,都可以骗他吃下去。

    我在折腾牛奶的时候,元睿就站在旁边看着,高高大大熊一样,灯都被挡了。

    午饭做手把肉,干的野葱香料放进去,咕嘟咕嘟煮得羊肉香味飘开来。我特地带了岩盐来,上次跟纪容辅去ge吃饭,那里有个架子上摆满各种岩盐,漂亮得很,我从此开始收集岩盐,这次带的是红色的喜马拉雅盐,也叫玫瑰盐,像染了色的冰糖,做牛排风味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吃肉的时候没人说话,吃完了元睿忽然来了一句:“你最近跟人确定下来了?”

    总算问出来了,我都担心他憋死。

    “嗯,怎么看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你今天看了七八十次手机了,这地方没信号的,你得骑马去镇上才行。”

    确实有点明显,不过我也没刻意藏。

    元睿收拾了一会儿,掀开门出去了,过了一会儿问我:“外面太阳升起来了,去看看羊群吗?”

    一走出帐篷,外面空气就冷冽起来,大冷天,风大,我把羽绒服的领口都拉到鼻子底下了,还是感觉风嗖嗖地往我骨头里钻,但是阳光璀璨得很,草原总有种特别的气味,苍莽又干净。这地方的草不高,去年元睿找的那地方才好玩,草最高处齐腰,又是春天,我闭着眼站在风里,草在身边摇晃,张开手从草丛里走过去,无数植物争先恐后啄着我手指尖,我第一次亲纪容辅的时候就想起了那画面。

    元睿把羊群赶太远了,我们得骑着马去,风很大,目光所及全是暗黄色的草原,远处的小山丘下,河流转了个弯,远远看见河边的羊群,元睿忽然“驾”了一声,策马冲下了山丘。

    他就知道我惜命,不会跟着他乱冲。

    我慢悠悠骑着马走下山丘,这马内心大概是有梦想的,可惜碰见我,走得稍微快点就被我勒住了,但是还挺固执,总想小跑,白眼都被我勒出来了。

    元睿骑着马站在河边,看抹布一样的牧羊犬约束羊群。

    我骑着马走过去,站在他旁边,两人许久没说话,就这样静静站了小半个小时。

    这是另外一个世界,饿了吃,困了睡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天种天收,牧人不过是生物链中的一环而已。时间到了这里变得很慢,写歌或不写歌,写得好或者不好,无关紧要,如果我愿意,大可以坐在河边懒洋洋看羊群,一看就是一天。

    我以前每次来,常常有冲动想要留在这里,这次没有了,纪容辅在北京等我。

    但我仍然在河边呆到天黑。

    纪容辅出现之前,这地方是唯一一个我绝不会失眠的地方,天一黑我就犯困,睡得比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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